5月27日,河南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这些高校已发布相关退费工作安排,一起来看看吧~
河南工业大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6月3号以后按学校毕业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生,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提前返校毕业生,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商丘师范学院
根据“豫财教【2020】60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学费收费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方案。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之前结算,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为切实做好退费工作,特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同学们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校财务处联系。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遵照董事长王淑芳女士指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一、退还全校学生本学期所交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二、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手续,先行办理毕业生住宿费退费,非毕业年级随后办理,具体退费时间将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四、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务处和财务处解决。
郑州科技学院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由于疫情无法返校,因此学校对2019-2020学年住宿费施行减半收取。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毕业生6月3号以后按学校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毕业生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郑州商学院
黄淮学院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退还学生住宿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标准
上级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上级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工作安排
1、本次退还住宿费涉及人数较多,学校将分批办理退费手续,预计于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退费。非毕业班学生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学生返校时间据实办理退费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为尽快完成退费工作,学校要求二级学院和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首先由财务处按学费收费系统提供学生信息(含工行卡信息),再由二级学院逐一核对学生身份证号及工行卡等相关信息,并分别于6月3日前和6月12日前将毕业班学生和非毕业班学生的准确信息反馈给财务处。财务处进行汇总核查后,再统一将应退费金额转到学生工行银行卡上。
3、本学期住宿费未缴清的,按实际应退金额核减应收额度。
4、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加入财务工作交流群,QQ:279696118。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联系,收费科电话:2853532。
黄淮学院
2020年5月29日
商丘工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经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校园一卡通”银行卡内。
三、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四、学生“校园一卡通”银行卡切勿注销;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至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商丘工学院
2020年5月30日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并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退费原则: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退还学生住宿费。
2.非毕业生退费:非毕业生根据返校与放假时间进行核算后,按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要求执行,其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为2020--2021学年住宿费。
3.退费时间:毕业生退费经财务核算后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期间返校毕业生不再收取住宿费)。
4.温馨提示: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切勿丢失或注销,若银行卡信息有变动或在退费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积极配合。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2020年5月30日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退还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范围: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由于疫情无法返校,因此学校退还2019-2020学年一个学期(5个月)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按学校有关通知要求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期间免收住宿费。退费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款到位。
郑州工商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本学期返校期间住宿费不再收取,学期结束前办理退费。费用直接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银行卡有变更的请联系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反馈给学生处、财务处解决。
三、非毕业生本学期未返校期间的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信阳师范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信阳师范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实际发生原则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退费计算方法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分别发送至研究生处和学生处,由研究生处和学生处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并确认学生本学期在校住宿天数。
2.各学院打印《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分别报研究生处和学生处审定后,报送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行政楼115房间)(如果学生信息错误,请单独提供正确学生信息并签字盖章,学生银行卡号有误可关注“信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修改)。
3.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办理退费、审签手续后,及时将相关费用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为确保退费及时、准确,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平顶山学院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如下: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本学期一律不收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退还 5个月住宿费,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一、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由学生处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
2、各学院打印2020届毕业生《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报学生处审定后,报送财务处(如果学生信息错误,请单独提供正确学生信息并签字、盖章)。
3、财务处办理退费、审签手续后,及时将相关费用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学费卡)。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住宿费退费及时、准确,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建行学费卡)等信息,确保无误。
2、学生银行卡号有误可关注“平顶山学院”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缴费平台修改。
联系人:陈东方
联系电话:0375-2657657
财务处
2020年6月2日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按照相关规定,学校退还2019-2020学年一个学期(5个月)住宿费。
二、退费范围: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
三、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返校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非毕业生疫情期间的住宿费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四、住宿费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为确保住宿费能够及时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银行卡号有变更或没有银行卡的学生请及时联系辅导员。
五、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工处和财务处解决。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2020年06月03日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全校学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2、退费时间及办法: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期间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再收取住宿费),应退还的住宿费一律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非毕业生本学期不再收取住宿费,应退还的本学期住宿费抵下学期住宿费,2020—2021学年住宿费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积极配合。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2020年6月1日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 2020届毕业生本学期返校期间住宿费不再收取。
三、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经校学生处和财务处核实信息后,将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
四、注意事项: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请勿注销;若有变动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由辅导员统一报备财务处。
2020年6月3日
河南理工大学
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落实好学生的住宿费退费问题,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退费计算原则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的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安排
1. 2020届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离校前退还,退款直接打入与财务系统相关联的本人农行卡中。
2. 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于2020年9月份收取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一并清算。
三、注意事项
1. 与财务系统相关联的农行卡切勿注销,以免影响退费。
2. 若银行卡有变动,请及时通过学校财务处网站(校园网)进行变更。学生修改银行卡号流程详见学校财务处网站最新公告或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中查询。
四、解释与监督
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加强正面引导。收费政策咨询电话:0391-3987159,监督举报电话:0391-3987161。
河南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
住宿费退费工作组
2020年5月29日
河南工程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法。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依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不再收取本学期住宿费,按5个月住宿费标准予以退还。
二、退费原则。2020届毕业生的住宿费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建行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的住宿费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三、退费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月内完成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款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建行银行卡切勿注销,并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二)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联系方式:0371—6250997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学生处
2020年6月5日
黄河交通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 [2020] 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书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和住宿费一起办理。
三、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四、毕业生银行卡等相关信息,由二级学院统一统计后上报学生处整理后报备财务处。
黄河交通学院
2020年6月5日
河南科技大学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对于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收取住宿费。
二、退费分类
2019-2020学年学费已交清的学生,所退住宿费将退入学生本人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2019-2020学年学费未交清的学生,所退住宿费将抵所欠学费,望学生按差额及时缴纳学费。
三、退费时间
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四、注意事项
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切勿注销,若与学号绑定的银行卡有变动,可通过“我i科大”中的“修改银行卡号”功能,修改自己的洛阳建行储蓄卡卡号和手机号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
为切实做好退费工作,学校特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接受电话咨询,方便大家退费。
联系电话:0379-64231909
河南科技大学
2020年6月5日
河南大学
住宿费退费原则和计算方法
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河南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计划,本着“合规合理、实际发生、轻重缓急、关爱学生”的原则,根据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后勤集团总公司提供的学生返校复学情况和实际在校住宿信息收取住宿费,每学年的住宿费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住宿费退费安排
1.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学生离校前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2.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注意事项
1.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在校期间缴费的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2.住宿费退费完成银行结算后,财务处将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届时,学生如仍未收到退费,请及时通过所在学院反馈银行卡变更情况。财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学院核实信息,做好后续工作。
校内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应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1-22826982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199681
南阳理工学院
今年突如其来疫情让同学们有了一个超长假期,特殊时期,为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之情,南阳理工学院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春期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予以退还,非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纳入下学年使用。
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要求,各学院辅导员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将学校的政策传达给每位学子,并耐心解答学子们关于退费的各种疑惑;财务处快马加鞭,经过对毕业生信息核实比对等环节,5月26日统一将费用退回到毕业生卡中,在收到退费后,毕业生们纷纷为母校点赞。目前,南阳理工学院已为6100余名毕业生退回费用229万元。
商丘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规定,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案:2020届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全年住宿费的一半办理退费,经核实本人银行卡及住宿费金额等信息后于离校前结算。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用于退费的银行卡切勿注销;
2.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报送新的已经激活的中原银行卡相关信息,由辅导员统一报备财务处。
财务处
2020年5月30日
安阳师范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 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对本学期不返校学生按照全年所交住宿费的50%予以退费。2. 对已返校复学的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收取住宿费,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住宿费。3. 对6月15日以后返校的毕业生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5个月退费。4. 毕业生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绑定的银行卡。
安阳师范学院
2020年6月5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的规定,学院将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根据我院实际住宿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400元/生。
三、住宿费退还至中原银行卡、郑州银行卡(二选一),为确保退费及时有效,在此期间请勿注销银行卡,保证银行卡使用正常,如有银行卡丢失、变更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说明情况,通过辅导员反馈给财务处解决。
四、具体退费事宜,由辅导员具体通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财务处
2020年6月2日
洛阳理工学院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将退还学生本学期的住宿费(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的一半),2020届毕业生按学校毕业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的,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
二、退还的住宿费将统一转至各位同学本人的农行卡,退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各位同学请在6月12日前完成卡号的核对和变更,具体查询办法请查看洛阳理工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银行卡号变更操作指南》。
三、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全校住宿费退费手续,先办理毕业生退费,在校生随后办理。具体退费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一、退费范围
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
二、退费原则
2020届毕业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缴纳的住宿费全部退还。
三、2020届毕业生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信息表发送至各学院,由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
2.各学院核对后,将正确信息反馈至财务处。
3.财务处办理退费,及时将住宿费退至学生本人建行卡(学费卡)。
安阳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案
2020届毕业生因涉及毕业离校工作,毕业生返校后住宿费不再收取,毕业生须核对本人银行卡及住宿费用标准信息,本学期住宿费退费(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于学期结束前退还至学生核对过的本人开户银行卡中。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切勿注销。
2.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报备财务处。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时间
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期间返校毕业生一律不再收取住宿费);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为确保住宿费能够及时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
四、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郑州西亚斯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办理住宿费退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式及时间
2020届毕业生将于2020年6月15日前结算,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所有费用将统一退入中国银行西亚斯联名卡内,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保证银行卡号为有效的在用银行卡,银行卡号有变更的学生,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在统一支付平台核对修改。
三.注意事项
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育人导师反馈给学务处和财务资产处解决。
新乡学院
一、住宿费退费原则和计算方法
学校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计划,本着“合规合理、实际发生、关爱学生”的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安排
1.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学生离校前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校园卡银行卡中。
2.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校园卡银行卡中。
注意事项:
1.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在校期间缴费的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2.请学生处通知各学院核对学生银行卡号,并将正确信息及时反馈学生处。
河南城建学院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时间及办法
2020届毕业生返校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经财务部门核实后,费用已交清的毕业生,应退住宿费6月底前退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中。
三、注意事项
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建行银行卡切勿注销,若与学号绑定的银行卡有变动,请联系财务处娄瑾玉进行修改,联系电话:0375-2089058,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
信阳学院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全部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毕业生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预留的中原银行卡。
三、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
四、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已核对预留的中原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办理退费,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中。
三、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反馈给学务部和财务部解决。
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373-7375797。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一、住宿费退费计算原则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的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具体政策
(1)2020届毕业生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已免交本学年住宿费的毕业生除外。
(2)非2020届毕业生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退还部分在收取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一并结算。
三、具体退费事宜由各二级学院与财务资产处协调安排。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退费计算方法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程序
1. 每批学生学习结束后,学工部根据返校学生在校时间据实造表。
2. 财务处筹措资金及时发放,费用直接退还至学生的银行卡。
安阳工学院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进行退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律不收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退还5个月住宿费,非毕业生本学期住宿费直接抵扣下学年住宿费。
二、退费办法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在2019—2020学年期间《学生住宿费实缴信息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核对学生信息。
2、各学院将核对正确的信息制作《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表》,经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学生处汇总。
3、财务处收到学生处《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表》后,及时将退费金额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为确保住宿费退费及时、准确,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如学生银行卡丢失,可提供本人在异地办理的建行银行卡卡号。
安阳工学院
2020年6月10日
开封大学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经学校研究决定:
一、退还毕业生本学年所交住宿费用的一半,本学期返校期间住宿不计费。
二、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手续,先行办理毕业生住宿费退费,非毕业年级住宿费抵扣下一学年住宿费。
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
四、教材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先行办理毕业生教材费结算,非毕业年级随后办理。
五、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开封大学
2020年6月
河南工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计取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
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应退的住宿费经所在学院、后勤管理处、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的银行卡中。
三、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
非毕业生的春季学期住宿费全额退费,采取在秋季学期收取住宿费时直接抵扣的办法。
2020年6月5日
(部分材料来源于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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