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2012年大学生的贷款政策,今年无论民办、公办,还是高职专科院校,只要是通过高考,并被国内经国家批准的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而且申请证明程序也比过去更加简化。
今年辽宁省部分地区遭遇洪涝灾害,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所增加,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受灾地区,经当地乡村认定,凡家庭经济发生损失,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并现在大学就读的学生和去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而未获得贷款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含),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含)。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在助学地域、范围上进行了扩展:去年不包含大连市,今年将大连也纳入其中,至此2012年全省(包括大连市) 县(市)、区全都有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受灾地区的学生申请贷款不受年级限制。
今年,大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更加方便。结合实际情况,资格认定只需要两个:一是需要申请学生所在村(乡)社区出具证明,二是学生所在高中或高校审核确认,就具备申请贷款资格。而且,获得高中或大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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