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全国高考第一天,四川、江西、湖北和新课标(吉林、黑龙江、河南等省)地区个别考生在上午第一场考试中利用作弊设备和手机,通过QQ接收试卷答案,引起警方重视。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刚发完第二场考试答案,警方就根据QQ锁定了江苏省徐州市某宾馆410房间,随即将犯罪嫌疑人叶某和万某抓获。
经查,叶某和万某均为安徽省某高校大四学生,2012年4月上旬,两人为了在毕业前可以赚点钱花,竟然决定合伙倒卖当年高考答案。他们在网上制作了4个倒卖高考答案的网站,在网站发布了高考作弊流程、账号、QQ号码,并打出了“高考包二本线”的广告。为了将“搜索排在醒目的位置”,他们还花费近4万元在搜索引擎上做了推广。
随后,不少“客户”通过QQ陆续和他们联系。由于有的“客户”提出在考场里接收答案需要作弊设备,叶某便在网上联系了一些卖作弊器材的厂家。随后,叶某拿出3.8万元,万某拿出1.5万元购买了三十多套作弊器材。
买来的作弊器材被放在宿舍里,当有人要买答案时,叶某和万某就向买家推销作弊器材,并承诺如果买的多还可以赠送答案。据二人交代,这些设备共计卖了4万余元。
一科考试即收回本钱
为了获取高考答案,叶某在互联网上找了很多提供高考信息的网友,分别与他们谈好购买2012年江西、湖北、四川和新课标地区高考答案的“生意”,并约定每一科考完后付款。
2012年6月4日,离高考还有3天,叶某和万某来到徐州,对事先已经谈好的60多个“客户”进行梳理,叶某负责江西和湖北地区的“客户”,万某负责四川和新课标地区的“客户”。6月6日晚上,叶某和万某转住到徐州某宾馆410房间,等待高考。
2012年6月7日上午,开考半小时后,“枪手”开始陆续发来答案。叶某、万某二人将答案传给买家。上午考完后,叶某给“枪手”汇去6100元,万某给“枪手”汇去1008元。
当天13时至14时之间,购买语文科目考试答案的“客户”开始陆续给叶某、万某汇钱。江西地区的6个“客户”汇给叶某6000元,湖北地区的11个“客户”汇给叶某22066元,四川省的10个“客户”汇给万某1万余元。此时,叶某和万某计算了一下,刚刚把本钱挣回来。
当天下午,当叶某、万某正在兴致勃勃地给“客户”发答案时,被民警抓获。
顺“网”摸瓜斩断链条
徐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依法扣押了叶某和万某的笔记本电脑,并顺藤摸瓜锁定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是四川省某高校学生,从2012年5月起,开始关注高考答案生意,想通过卖高考答案挣点钱。王某在网上找到几个卖2012年高考答案的网友,装作考生向对方提出购买四川省高考答案的要求,讲好先发答案,考后核对答案后再汇钱。
2012年6月7日上午,王某早早来到学校公共电子阅览室内等待收发答案。考试开考半个小时后陆续接收4个卖家发来的语文答案,王某将答案发给了二十多个“客户”(其中包括万某)。考完第一场后,王某陆续收到汇钱的信息。等考完第二场时,王某已经赚了一万多元,随后便不再买卖高考答案。
6月11日,王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徐州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8日,经徐州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过连续数月的努力和缜密侦查,警方查清此次泄题源头和案情,成功打掉了一批倒卖高考答案的犯罪团伙。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114招生网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高考政策,河南高校推荐,河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