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报考指南 >> 详细信息

兰州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执业资格须知

2013/7/11 9:59:00 中国114招生网河南站 【 】  

  中国114招生网讯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从7月11日起可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户籍在兰州市的申请人,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兰州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推荐阅读: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114招生网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高考政策,河南高校推荐,河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