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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举办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培训,以更好地执行2013年1月1起实施的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全省126所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的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及副处长、高级会计师等骨干力量以及18个省辖市的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教育局财务科科长共8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中国人民大学林钢教授应邀在培训班上讲解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解读了新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林钢就新制度中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解读。同时,他着眼于制度的有效实施,围绕新制度赋予的新时期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将授课内容向纵深拓展,对与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配套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等进行了重点讲解,详细解析了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主要业务的核算、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办法等。
省级培训结束后,各校还要进行校级培训。校级培训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将更加准确理解、掌握新制度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助于各高校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变化,按新制度要求管好、用好高等教育经费,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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